針對台新金與財政部爭奪彰銀經營權的風波,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認為財政部的施政和作為欠缺連貫性、一致性,且有違反誠信原則之虞,引發爭議顯然有欠適當,而此說法、立場及解讀上,等於偏向台新金。
而台新金向台北地院遞狀控告財政部一事,民事部分將在10月28日開首次辯論庭,台新金除要求返還彰銀經營權,今(22)日更首度明確指出將向財政部求償150億元。台新金表示,感謝監察委員針對爭議的來龍去脈詳盡調查,並還原事實真相,將在目前與財政部進行的民事訴訟中,引據調查報告相關內容供法院審酌。
台新金強調,在這起案件上,是「理性、溫和、卻是堅定的受害人」,尤其財政部日前竟在官網,製作彰銀董事改選懶人包,提到諸多不利台新金的說法,甚至用「野心」二字,有失主管機關的高度。
台新金進一步指出,28日民事訴訟首次言詞辯論,將要求財政部回復民國94年得標彰銀特別股後,取得過半董監事及經營權的狀態,若無法達到此要求,則將要求財政部賠償,金額約在新台幣150億元。
受到彰銀案的影響,台新金股價始終低於金融股一般評價的8~15%,對資本規畫有一定程度影響,造成即將在明(105)年贖回的特別股,若以現金增資將有損股東權益,這部分也與主管機關溝通中。
至於財政部則回應,日前彰銀工會透過刊登廣告「給全國各界的一封信」,已表達回歸公股經營之後,員工有充分的歸屬感與安定感,代表對公股經營的認同,顯見彰銀員工對於公股掌經營權的支持。
財政部並提到,28日的論證重點,將會擺在過程中完全合法公開徵求委託書,並非部分人士曲解的「收購」,同時股東會最後的選舉結果,顯示多數散戶股東的意思,應該給予尊重。
【2015-10-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