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4)年是台灣社會保險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年,創立於民國39年的勞工保險制度已65歲了。勞工保險制度挑戰新變革,年金制度全面啟動,正式邁入「時時皆有保,人人有年金」的時代。
國民年金保險從97年10月1日開辦至今,也屆滿7週年,納保對象為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保、軍保的國民。目前每月納保人數約360餘萬人,截至8月止,曾經參加國民年金已高達856萬餘人。
7年來,勞保局除了按月核付各項給付,提供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及時的保障外,也陸續推出多項便民措施。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保險提供「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及「喪葬給付」等5大給付保障,另發放「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原住民給付」,嘉惠眾多被保險人及其家庭。
已領國民年金各項給付,7年累計達2百萬8千人,包括老年年金給付66萬8千人、老年基本保證年金98萬人、原住民給付5萬5千人、身心障礙年金給付4萬1千人、遺屬年金給付7萬3千人、喪葬給付12萬人,以及生育給付7萬1千人。
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超過繳款期限10年的欠費將不能補繳,不僅影響年資累計,且老年年金給付不能擇優領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無基本保障4,700元,影響相當大。
勞保局提醒,國民年金保險提供被保險人多項給付權益,但被保險人仍須先盡繳納保險費義務,才能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儘速領到給付。國民年金開辦已7年,10年補繳期限逐漸接近,保險費未繳納的被保險人應儘早補繳,如無法一次繳清也可以申請拆成多張小額繳款單、分次繳納,以紓緩繳費壓力,並保障給付權益。
【2015-10-2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