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氣吹寒風,無薪假再起,出口大廠員工人人自危,害怕被迫放大假。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提醒企業,若不得不實施「無薪假」,務必遵守3大原則,包含勞雇雙方同意、以3個月為限、不可低於基本工資。勞動部也訂定「肥貓條款」,要求優先縮減高階主管分紅,以確保勞工就業權益。
根據勞動部11月初公布的無薪假人數統計,自9月開始已經連續2個月突破千人,實施無薪假的廠商增至33家,包含面板大廠「華映」在內,都是因訂單銳減,而有3,000名員工將進行每星期1~2天的無薪假。年關將近,不少傳統產業與科技大廠員工,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犧牲品。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提醒,企業實施無薪假須特別注意3大原則,其一為「須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依據勞動部訂定的「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雇主不得未經勞工同意逕自實施無薪假,並且還應填妥通報函、送至地方勞工局備查,如未依照規定辦理,將依違反法令處罰。
其二,「實施期間以3個月為限」,一般實施無薪假的上限為3個月,若要延長無薪假的實施時間,必須再徵得勞工的同意,一旦事業單位營運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同意的實施期間屆滿,就應立即恢復原有的勞動條件,給予正常的上下班薪資。
最後則是「工資不可低於基本工資」,對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即使休放無薪假,每月的工資依然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同時無薪假勞工還可另外兼差,減輕因薪資短少所造成的經濟壓力。
林由敏指出,無薪假絕對不是「老闆說了算」,勞動部規範「有獲利的企業不准實施無薪假」,並訂有「肥貓條款」,要求企業應先縮減公司負責人、董監事、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等福利及分紅,之後若有必要才能協商實施無薪假,以確保勞工生存及工作權。
【2015-11-1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