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擱大碗」的日租套房,是許多背包客和小資族的最愛。而經營者為了避開「日租」二字,而把套房取名「某某公寓」、「某某小屋」,藉以混淆視聽,並以比一般旅館更低的價格,吸引各國觀光客青睞,不過由於無人管理、龍蛇混雜,更沒有消防防護,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對消費者全無保障。
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規定,除觀光旅館業以外,不可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的住宿、休息為營利目的。交通部觀光局認定日租套房為非法營業,既沒有門廳、櫃檯,沒有旅宿業者登記證,業者不必投保意外險,更沒有公共安全保障,也不會要求入住旅客登記身分,因此出入份子混雜且無人管理,一直都是龍蛇混雜的地區,也是販毒、轟趴、色情氾濫等治安死角。
而合法的法旅宿業的旅館及民宿,申請營運時,都必須符合建築消防等法規;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年皆要依法經過定期建管、消防、安全、衛生等方面的聯合稽查與輔導,讓消費者享有住宿品質和公共安全的保障。
雖然觀光局早在99年就已將日租套房視為旅館業,必須遵守「發展觀光條例」規範。對此,消基會房屋委員林旺根質疑,日租套房的業者不一定是房屋擁有者,甚至有承租人把租屋自行改裝,轉型為日租套房,政府一概把日租套房納入旅館業管理,並不合適。像是日本以短期租賃業看待,層次上和一般觀光旅館就有差異,要求要申報登入,落實消防安全等規範。
消基會休閒育樂委員會召集人陳水竹表示,目前我國對於日租套房尚無相關規範,因此主管單位無法定期查核,更難以落實管理及稽查,在消防安檢不合規定之下,根本無法保障住宿者安全。因此政府應立法改善,輔導「黑房」成為合格的住宿環境。
【2015-11-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