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投信發行基金的限制,金管會今(26)日再給予部分鬆綁,未來新投信業者發行首檔基金時,規模門檻從新台幣30億元調降為20億元,閉鎖期也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而既有的投信業者,以後發新基金、追募基金,都不必再逐案經董事會通過。
金管會是在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提出上述2點放寬。
金管會表示,過去新設立的投信公司發行首檔基金時,如果是封閉式基金規模,最低是20億元,開放式基金規模,最低為30億元。考量目前已經少有投信發行封閉式基金,且時代環境不同,決定將首檔基金規模降低到20億元。同時,閉鎖期更從6個月縮短為3個月,且將募集期間不可展延,放寬成可以展延。
投信業者認為,此措施對一般投資大眾來說,也能享受好處,過去要等6個月後才能贖回,現在3個月後即可,等於有利於資金運用更加靈活、彈性。
據瞭解,今(104)年以來,已有新加坡大華銀投信,於5月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在台設立投信事業,而最快12月可獲核發營業執照,預期將成為最先受惠的業者。
另外,現階段已經設立的投信公司,金管會指出,無論募集新基金或追加募集基金,原本都要逐案報董事會通過,待法令放寬後,未來投信一年要發多檔基金,可採「包裏」方式,一次提報董事會。由董事會授權相關部門,就當年度或一定期間內預計募集的基金計畫,進行新基金募集、追募,能讓投信在基金募集的流程更為簡便。
【2015-11-2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