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美髮業、餐飲業、加油站、百貨零售業等行業經常僱用工讀生。新北市勞工局公布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150家門市有多達39家業者違規,包括全家便利商店、OK超商、萊爾富、丹堤咖啡、伯朗咖啡館、達美樂、必勝客、瓦城、50嵐、鮮芋仙、菓風小舖、中油、八仙樂園、World Gym健身俱樂部...等,分別開罰2萬至15萬元罰鍰。
服務業經常以僱用工讀生的方式解決人力需求,這類僱用型態具有短期、非常態及人員流動頻繁等特徵。不過,雇主經常因此忽視他們的權益,如未依法投保勞保、發給加班費,甚至勞工超時工作等。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今(104)年5至8月間擴大對經常僱用工讀生知名廠商實施勞動檢查,藉由專案檢查督促知名品牌,重視企業的社會責任,確保所僱勞工不論是正職或工讀生,相關勞動條件都能符合法令規範。
違反勞基法部分,以未依規定發給加班費的比例最高,計有15家事業單位,其次使勞工超時工作者有12家,使勞工國定假日出勤未加倍給薪者有10家、未依規定置備保存勞工出勤紀錄者有9家,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者則有7家。
至於5家業者未依規定為勞工加保、提繳勞退金或投保金額以多報少部分,新北市勞工局已函送勞保局裁處。勞檢處呼籲,雇主為勞工投保勞保及提繳勞退金,是雇主僱用勞工的基本義務,知名品牌既獲社會大眾青睞,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規定更不應忽視。
此外,勞基法所規範的勞動權益,並不會因受僱者身分為工讀生而有所差別,雇主如使工讀生加班提供勞務,應依規定加成發給加班費,工讀生於法定19個國定假日出勤,則應加倍發給當日薪資。
【2015-12-04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