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逐漸轉寒,在地上鋪個易組裝的塑膠地墊,就能讓腳部不再「冷吱吱」。不過,消基會抽查各大賣場地墊,發現不肖廠商的商品甲醯胺含量超標3倍,恐影響中樞神經和神經系統,導致新生兒缺陷等,因此購物時養成認明「標示」習慣最實在。
消基會在家樂福、特力屋、大潤發、台糖量販店及生活五金通路,隨機採樣15件拼接式發泡素面塑膠地墊,依據國家標準CNS 15493「拼接塑膠地墊之安全要求」檢驗「可遷移元素含量(鉛、鎘、汞、鉻、砷、硒、銻、鋇)」、「6種塑化劑含量(DEHP、DBP、BBP、DINP、DIDP、DNOP)」及「甲醯胺含量」等品質項目,另依商品特性檢驗「甲醛釋出量」;中文標示則依據「商品標示法」執行查核。
結果發現有1件在台北市文山區大龍大賣場上架販售,並由名揚國際企業製造的「RANINOBW彩虹系列」,強調100%台灣製造、高品質、最安心,事實上甲醯胺含量檢測結果為635 ppm,超出國家標準的200 ppm高達3倍。
在中文標示上則有8件不合格,包含特力屋「安全舒適地墊」、大潤發「EVA巧拼地墊」、大潤發「無毒地墊」、台糖量販店「耐磨橡木紋地墊」、好鄰居商行「新配方組合地墊」、鼎輝五金行「EVA真愛雙色巧拼地墊」、弘鈺生活館「拼裝地毯」、捷盈商行「安全無毒EVA彩墊」。
標準檢驗局表示,塑膠製品在發泡過程中,可能會產生毒性物質甲醯胺,若是皮膚接觸或不慎吸入、吞入,恐影響中樞神經及生殖系統,長期接觸可能造成皮膚刺激和過敏,孕婦若吸入過量,也有可能導致新生兒缺陷。行政院環保署已將「甲醯胺」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禁止使用於14歲以下兒童玩具及兒童用品、塑膠地墊。
標檢局進一步指出,這次品質檢測不符合商品,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輔導通路業者下架,並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回收改善;而中文標示初步檢查不符合部分,已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規定處置。
【2015-12-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