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舊換新減稅的貨物稅條例修正案今(18)日三讀通過,未來5年內,車齡6年以上舊車出口或報廢,都能享受舊換新減稅5萬元的優惠,而超過4年車齡、排氣量150c.c以下的機車,也能舊換新享4,000元減稅優惠。而且舊車換新車可以不限本人,只要是配偶或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像是父子、祖孫、兄弟等購買新車,通通都可適用。
立法院表示,此案通過後,就新車業者而言,這項措施鼓勵滿6年的車子汰舊換新,有利汽車製造商及就業;就中古車業者而言,則是進入中古車市場的舊車車齡可降到6年,增加台灣二手車出口的競爭力。
事實上,此案對國內經濟市場還有兩大刺激作用,包括協助民眾過年前,可以享受優惠買新車,以及讓汽機車產業,有機會更加活絡。據公路總局統計,目前符合優惠資格的小客車、小貨車、客貨車近527.8萬輛,機車則約900多萬輛,受惠人次眾多。
經濟部認為,每年有1萬輛中古車出口,可提高同額汽車銷售量,實施減徵貨物稅5年,整體增加稅收金額約87億元,並帶動汽車上下游產業產值500億元,增加1,500人以上就業人口。
財政部指出,貨物稅條例修正通過後,經總統公布後第3日生效,目前預計於明(105)年1月能開始施行,且提升民眾汰換舊車買新車的誘因,也能促進經濟成長,更可創造出口產值。
根據估計,因汽車銷售量增加,貨物稅收入有機會不減反增,估計每增加1萬輛汽車報廢或出口,可增加17億元稅收。而對於現在就要買新車的民眾,財政部也解釋,只要民眾在新法生效後辦理舊車報廢或出口,則以報廢、出口時點為準,前後6個月內買新車,皆可享有貨物稅減徵優惠。
【2015-12-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