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交通安全觀念一再宣導,但總有人在聚餐喝酒後鋌而走險,1年酒駕違規案件仍高達10萬次以上,不僅容易造成嚴重傷亡,更可能讓多個幸福的家庭破碎。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104)年取締酒駕違規10萬7,372件,其中6萬5,449件移送法辦,而酒駕肇事死亡人數142人,與103年相比,酒駕死亡人數減少27人、下降1成5。
進一步檢視現有道路交通事故資料,76年起統計「酒駕肇事死亡之人數」,至82年為143人,之後呈向上趨勢,95年727人達到最高峰後再逐年減少,到了104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142人,為歷年最低。
警政署表示,以「零容忍」的態度嚴格取締酒駕,警察攔檢大幅提升見警率,加上取締的戰術運用、執法技巧及標準作業流程的精進,讓心存僥倖的駕駛人難逃取締風險,進而有效減少酒駕肇事。
其中,金門縣及連江縣等縣市透過各種防制酒駕措施,未發生酒駕肇事死亡案件;在六都部分,台北市減少2人、高雄市減少5人、桃園市減少3人、台中市減少2人、台南市減少1人、新北市減少1人。
不過,酒駕肇事死亡人數增加的縣市,分別為宜蘭縣6人、南投縣2人、國道7人及嘉義市1人等。警政署已要求該轄區警察局持續專案檢討勤務規畫、分析酒駕事故原因,以減少酒駕肇事案件的發生率。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4條規定,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可處駕駛人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
注意:未成年請勿飲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2016-01-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