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家家戶戶大掃除,主婦們少不了戴上塑膠手套保護玉手。行政院消保處檢查市售塑膠手套,結果發現將近7成違規,有檢品被驗出塑化劑超標高達250倍以上,更有不肖業者將過期9年的商品都拿出來販賣,目前已被主管機關勒令下架。
行政院消保處在去(104)年11到12月間,會同經濟部標檢局,依國家標準CNS 6632標準,檢查19件市售家庭用聚氯乙烯(俗稱PVC)塑膠手套,進行塑化劑含量品質檢測,另依「商品標示法」檢視一般性商品應標示項目。結果發現7件品質塑化劑不符合國家標準,10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高達6成8。
其中,品質不合格的部分,新竹市明湖路雙營商行的日文標示手套,以及新北市中和區東鑫實業製造的的顆粒加長手套/3入,都被驗出DEHP、DBP、BBP、DINP、DIDP、DNOP等6種塑化劑總合高達25.3%,超標252倍,違規情形最嚴重;東昇手套工業生產的工作手套,驗出塑化劑總合超標241倍。
鴻億實業生產的媽舒麗高級PVC薄手套,不僅被驗出塑化劑總和達15.2%,竟已超過有效使用期限9年仍在販賣;東昇手套工業生產的工作手套過期8個月,且塑化劑總和高達24.2%,也還在架上銷售。
消保處表示,被驗出塑化劑超標及保存期限過期業者,違反「消保法」、「商品標示法」。品質違規者已由標檢局請各縣市政府勒令下架,限期1個月內改正,否則最高可處150萬元;保存期限過期者,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請各縣市政府要求業者下架回收,限期改善,或最高懲處20萬元。
【2016-01-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