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南震災的房貸救助措施,金管會今(15)日邀集銀行及相關公會,確定個人受災戶部分,若房屋已因震災毀損不堪使用,貸款本息展延5年,且展延期間利息減收2碼,也就是0.5%,利息也掛帳至展延期間屆滿。而住宅受損、但仍可居住,則提供本息展延2年,展延期間利息同樣減2碼計息,並掛帳至展延期間屆滿。
金管會表示,站在協助受災戶立場,未來將斟酌受災戶貸款情形,以個案協商方式,讓銀行承受自用住宅房屋貸款,像是受災戶如果不幸罹難,且房屋又是全倒,銀行會全部承受,將房貸一筆勾銷。至於涉及到繼承問題,或受災戶無力償還貸款,欲讓銀行全額承接,雙方將可個別協商。
這次共有167戶房貸、貸款金額共計1.9億元,以及205戶信用卡或現金卡借款者,借款約600多萬元,所有措施是在不動用政府預算下,比照921地震、莫拉克風災辦理,粗估所有的優惠,銀行將自行吸收近千萬元。且包括壽險房貸、信合社及農漁會信用部,也比照此模式提供受災戶協助。
另外,對台南地震受災戶,勞保局也提出,受災事業單位或是民眾,勞保、國民年金保費,可申請緩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勞保局強調,包括勞保、就業保險、農保、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只須提出稅捐單位、台南市政府、各區公所、警消機關、里辦公室其中之一的受災證明,就可申請緩繳。
保費緩繳未設定受理期限,即使期間保費未繳,6個月內補上受災證明,就不會衍生滯納金。不過,由於部分受災戶的銀行存摺、戶籍謄本可能已經毀損,勞保局指出,若無法提供銀行帳號,將以開立個人支票或郵政匯票給付;無法取得戶籍謄本的民眾,也會與戶役政連線查詢。
【2016-02-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