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現行捷運公司的「法定投保金額」明顯偏低,交通部有意提高捷運旅客保障能比照台鐵、高鐵。交通部今(8)日公告,已經著手修正捷運旅客保險規定,將要求傷亡保險給付,從新台幣150萬元提高至250萬元,最快4月初上路。
不過據瞭解,此法規修正主要是因應未來完工的台中捷運、機場捷運等路線,因為目前通車的台北捷運、高雄捷運,為旅客投保的責任險,死亡給付都高於法定最低標準,分別為400萬元及500萬元。
事實上,依交通部修正草案,死亡及殘廢目前都是150萬元、醫療每人最高每人30萬元,合併修正後,傷亡給付每人變為250萬元。原本可提出證明的財產損失,每人最高2萬元,修正後為每一事故最高200萬元。
交通部表示,預告修正的「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費率標準」,將比照台鐵、高鐵的保障。於公告14天後,下週就能送至法規會審議,通過後再經過部務會議,即可公告實施。
同時,交通部指出,現行捷運相關保險最高賠償金額中,只有明定台北捷運8億元、高雄捷運5億元,考量未來陸續有桃園捷運、台中捷運加入營運,修正為每一營運系統最高賠償金額5億元,但由於台北捷運營運路線較多,最高賠償金額維持不變。
目前國內大眾運輸系統都已投保旅客責任險,其中台北捷運是新光產險承保,身故保額一人新台幣400萬元,高雄捷運同樣也由新光產險承保,每人身故最高保額500萬元,醫療保障30號萬元;台鐵及高鐵則分別由泰安產險及富邦產險承保,每人身故最高保障為250萬元,醫療保障30萬元。
【2016-03-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