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肽成分的化粧品,卻宣稱具有「拉皮、除黑斑、微整型」等神奇醫療效果,廣告詞打出「皺紋的電熨斗、黑斑的立可白」,實在扯很大!新北市衛生局去(104)年共查獲724件粧藥違規廣告,開出1,379萬5千元的罰鍰,違規產品以「抗痕除皺類」居冠。衛生局提醒愛美的消費者勿信誇大不實的藥物、化粧品廣告,以免花錢又傷及健康。
違規粧藥廣告中有438件公司位在新北市,已依法開罰,其中6成以上來自網路,有270件、占62%,其次為電視廣告,131件、占30%,違規類別以化粧品374件所占比例最高,達85%,又以抗痕除皺類產品居冠,共134件、占36%,其次為美白類及生髮類,分居二、三位,各占52件、14%及43件、11%。而藥物違規64件占15%,都以未申請廣告核准而受罰居多。
新北市衛生局分析,業者多以「拉皮、微整型、擦的小臉針、天然肉毒桿菌素、7天重返年輕肌齡」等誘人字眼,甚至打出「抑制神經肌肉收縮除皺」的廣告詞句,但其實都是化粧品,不具有醫療效果,衛生局以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開罰,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亞東醫院皮膚科主任王淑惠醫師指出,這類廣告不實的化粧品,屬胜肽成分的外用乳霜,事實上,截至目前沒有任何醫學文獻證實胜肽具有除皺效果,而且化粧品無法取代微整型,「除皺」都不是化粧品的功效。民眾如有皮膚問題,建議在購買前先洽詢皮膚科醫師,並依個人皮膚狀況選擇合適化粧品。
另外,藥物廣告受罰案件以未事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而宣稱緩解疼痛排名第一,產品以「電磁光熱物理治療類」居多,有14件占22%,矯正視力第二,以「隱形眼鏡類」占多數,共13件、20%,修護傷口的敷材也有8件、13%,位居第三,依藥事法第66條可裁罰20萬至500萬元罰鍰。
【2016-03-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