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5)年4月新的電價機制將上路,台電提出「時間電價」方案,民眾可在5種方式中任意選擇。若要有效節省能源,保障荷包不縮水,可在離峰時段再用電,最多省下一半的費用。但經濟部能源局認為一切過於倉促草率,弄不好可能衍生成「變相漲價」。
目前住家用電大多數屬於非時間電價,也就是電費跟「什麼時候用電」完全無關,而是與用電量多寡有關,計算方式採累進費率,須繳付基本費。在4月起即將實施電價調整方案之際,台電提出同步實施「多元時間電價」,家庭用戶可有尖峰、半尖峰、離峰及有無付契約容量基本電費等5種選擇,因此民眾只要把耗電量較大的用品使用於假日、晚間等離峰時段,最多可省下一半電費。
台電表示,事實上每個時段都有不同的發電成本,像是夏季用電量最大,尤以下午時段冷氣使用率最高,整體負載量最大,就要使用成本最高的燃料發電。若是將尖峰時段大量密集的用電量,部分轉移到其他時間,就能有效降低整體發電成本,減少未來限電的可能性。
不過,經濟部能源局認為,時間電價根本不必經過電價審議委員會審查,因此不須和4月1日實施的電價調整方案連動,實在不必趕著定案。台電上週才正式向能源局提出電價調整方案,目前審查才剛開始進行,若一定要在4月1日上路將太倉促。
能源局進一步指出,時間電價方案必須審慎評估,像是比較不同家庭用電模式來精算,確保實施後家庭用戶真得「有省無漲」,更何況並不是每個家庭都可以配合「離峰」時段用電。若是草率上路,對部分民眾恐怕會變成「變相漲價」,就算本意為善的策略也會成為擾民政策。
【2016-03-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