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叫車公司Uber搶進台灣,推出多項優惠造成風潮,政府則是祭出重罰嚇阻違法行為。交通部今(21)日公告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決定從即日起加強取締、開單,民眾以自用小客車、貨車違規營業,若6個月內連續違規兩次以上,將開罰10萬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Uber在國內營運已經快三年,因為招攬沒有營業登記證的自用車駕駛,兼差開車賺錢,被交通部認定屬於違法經營,只不過Uber所屬的台灣宇博是以資訊業登記,交通部無法勒令停業,只能一再開單重罰。
交通部表示,過去裁罰基準為首次違規,開罰5萬元並吊扣牌照2個月;第二次罰5萬、吊牌3個月。自即日起增訂短期持續違規加重的處分,只要6個月內被抓到第2次,直接重罰10萬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
另外,若超過6個月被抓到第2次,則是罰6萬元、吊扣牌照3個月;第3次違規罰7萬、吊扣牌照4個月;第4次違規罰8萬元、吊扣牌照5個月;第5次以上違規罰10萬元、吊扣牌照6個月。
交通部指出,統計至今(105)年3月21日止,針對Uber公司已開罰276件、裁罰金額共計3,770萬元,而加入Uber接受派遣的司機,開罰案件共計277件,裁罰超過1,205萬元,合計開罰金額逾5,000萬元。
事實上,日前交通部裁罰Uber所屬的台灣宇博,以及上百名司機,曾被業者提出行政訴訟,但最終法院判交通部勝訴,也因此讓交通部決定再度祭出重罰,整頓此違法情形。
對於交通部的修法,台灣宇博感到無奈,強調現階段仍設法繼續與政府溝通、配合,站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和乘客安全,並能有效管理規範共享經濟的前提下,希望能達成共識。
【2016-03-2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