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是飲食指南6大類食物之一,也是國人重要消費食物。為確保國產乳品衛生安全,食藥署於今(105)年3月會同14個縣市衛生局,針對全台20家乳品加工製造業進行稽查,僅2成5業者全部合格,而以省都乳品違規產品最多。
國內乳品加工業自100年起強制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因此鎖定全台20家乳品製造業者,進行強制性檢驗、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及產品標示查核,結果僅2成5業者於各項抽檢項目全數通過檢驗,不符規定者,由轄區衛生局要求業者回收改正。
食藥署表示,在HACCP部分有3家不符規定,GHP部分有5家不符規定,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在產品標示部分,58件抽樣產品中有15件不符規定,其中2家業者多達7件產品有效日期標示不實,除要求業者銷毀產品外,並分別開罰4萬與24萬元。
食藥署進一步指出,HACCP不符合規定項目,多為產品描述未清楚敘述,紀錄文件未確實等;GHP主要缺失為支柱、地面或天花板未保持清潔、表單紀錄不完整等;產品標示違規樣態多為營養標示格式錯誤、未標示醒語及食品添加物未標示或標示不完全等。
其中,省都乳品公司6件產品不合格最多,其次為川岳生技公司3件不合格,杏輝則是產品未標示調製乳粉與乳粉含量、無標示食品過敏原醒語等不合格,花蓮吉蒸牧場產品未標示過敏原醒語,愛如蜜食品公司產品的有效日期標示不實,高健食品營養標示不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GHP與HACCP不符合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最高可處400萬元以下罰鍰,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2016-04-0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