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朋友聚餐或家庭用餐,到火鍋店消費是相當普遍的飲食方式之一,近年來食安問題令人憂心,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火鍋店火鍋食材、火鍋湯底及雞蛋溯源進行抽查。
在火鍋食材部分,肉、蝦、蛋、菜及其他火鍋食材抽樣80件,進行動物用藥、農藥、二氧化硫、甲酫及防腐劑等殘留檢驗,檢驗結果5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其中不乏知名火鍋業者。
包括台中市西屯路上阿官火鍋、新北市新店區小蒙牛所使用的冷凍白蝦檢出二氧化硫,台北市西門町好久不見麻辣燙、新北市板橋區鬼椒麻辣王的青江菜及高雄市前金區老四川火鍋店的大陸妹,分別檢驗出芬普尼、三氟敏等農藥殘留超過法規限量、不符合規定。
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公告,阿巴汀及芬普尼為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核准使用於限定類別農作物,其殘留農藥含量應符合容許量標準。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者,違反食安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不合格食材已令抽驗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雲林縣衛生局及農政單位加強輔導農民,於栽種時正確施用農藥,才能有效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
另外,抽查20家火鍋店火鍋湯底,包括石二鍋、小肥牛、太將鍋、大呼過癮、辣匠火鍋、阿官火鍋、好久不見麻辣燙等7家標示有部分缺失,已改善完畢;雞蛋溯源標示查核,結果1家雞蛋溯源標示不符合規定。
火鍋店必須依據「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將火鍋湯底成分標示清楚,以標示牌、卡片、菜單等,採張貼、懸掛、黏貼或其他明顯辨明方式標示相關資訊,未依法標示者,可依食安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款,標示不實最高可開罰400萬。
【2016-04-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