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風暴頻傳,讓民眾食不安心!為了替民眾食品安全把關,新北市特別制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範食品餐飲業者須將食材來源登錄平台,並針對報廢、逾期食品的回收銷毀及退貨,明訂管理監督機制,違規業者將面臨3千元以上、10萬以下罰款。
近年來,發現有逾期商品被業者回收非法轉賣,引發消費者恐慌。新北市制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範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將食材原料、食品添加物及供應來源等可追溯資訊,登錄在食品雲平台,充分、正確揭露資訊讓消費者知道。
新北市衛生局指出,過去對於校園食材登錄沒有法源,只能透過各級學校營養午餐合約,嚴格要求廠商須登錄食材來源。新法上路後,不只校園供餐受到規範,大型餐廳等業者依法也都必須將食材來源確實登錄,以供追溯。
自治條例中也針對報廢、逾期食品的回收銷毀及退貨,訂出管理監督機制,未來一旦業者未依自治條例載明報廢、逾期食品的品名、批號、數量和處理方式,依法最高可開罰1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今(19)天在市政會議通過,預計月底送議會審議,最快今(105)年7月公告實施,衛生局第一波將鎖定供餐規模達300桌以上餐廳,要求揭露食材來源資訊。
【2016-04-1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