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有老舊要汰換的車輛,現在報廢正是好時機。財政部今(105)年1月8日起,將連續5年實施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汽車和機車分別為50,000元、4,000元,加上環保署發放回收獎勵金,以及每年要繳的牌照稅、燃料費等費用,報廢車輛最高省66,000元,可用來補助購置新車。
去(104)年報廢的汽車與機車總數,合計有60萬輛,其中汽車占40%、機車占60%,而今年截至3月底,廢棄車輛回收數已比去年同期增加20%,可見獎勵措施已收到功效。環保署表示,過去報廢車輛可申請回收獎勵金,條件大致上是依照車齡區分,10年以上車齡的汽車,金額為1,000元,車齡7年以上的機車則為300元,二行程機車還有汰舊補助1,500元。
而今年為響應環保與帶動國內新車的買氣,財政部推出減徵貨物稅補助金,再加上原有回收獎勵金、廢車剩餘殘值及報廢後節省下的稅金支出,汽車每輛約可省下66,000元、機車約7,000元。
環保署指出,從今年1月8日起報廢的車輛,車主於前後6個月內有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檢具「廢車回收管制聯單」影本及「監理站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影本,就可以依財政部貨物稅條例申請。
目前許多該報廢的車輛,都占用停車格,且有廢氣排放汙染、漏油等問題,若趁此時機汰換更划算,以1600cc老舊汽車來說,棄置不管每年仍須繳納16,000多元稅負。而且廢車不願報廢回收,若遭檢舉占用道路,並經張貼、拖吊及公告等程序後,就會依廢棄物直接清除並開罰,以去年來看,就有約3萬輛車被開罰,其中汽車有3,095輛、機車高達26,101輛。
【2016-04-1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