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在網路上也買得到酒,行政院今(28)日通過「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同意以電子購物形式銷售酒類商品,儘管對販賣業者、交貨業者、取貨者,仍訂出嚴格限制,但兒童及家長團體則認為配套不足。
依照修正草案的規定,透過網路賣酒的業者,必須辦理登記並接受審查,且若須變更登記、廢止登記時,皆要經過同樣程序;對於交貨業者則必須在連鎖便利商店合作,且交貨者要檢視取貨者身分證,年齡須達18歲以上,同時上網訂購時,限制只能刷信用卡付款。
行政院表示,這項政策是配合網路科技的發展,初期先小範圍開放,再根據管制措施執行情形檢討評估後,逐步研議調整開放範圍,而對買酒民眾的身分認證,必要時會透過大數據對行為與資料分析,讓規範比實體更完整。同時,規定付款一定要使用信用卡,也算是一種管制,因為未滿18歲的青少年,大多沒有信用卡。
另外,對於開放網路賣酒可能造成的違法情形,財政部訂出罰則加重措施,其中對於販賣業者最重廢止登記,1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交貨業者也是1年內不得交貨。
不過,此項政策公布後,引發外界多方爭論,兒童及家長團體認為,現在實體通路都無法管理到完全讓未滿18歲的青少年買酒,開放網路只會更難防範。雖然限制只能刷卡付款,但部分青少年持有父母的附卡,甚至拿父母的信用卡支付,根本不能算是一種管制。
連鎖便利商店業者則強調,被賦予擔任交貨者的角色,希望法規明定取貨者須主動出示身分證,否則店員若無權要求,實際把關工作困難度相當高。
注意:未成年請勿飲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2016-04-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