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大會上週五審查核一廠除役計畫,決議全案進入二階環評。不過,除役計畫中未納入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規畫,新北市長朱立倫擔心除役後的核一廠淪為核廢場,今(10)天重申新北市絕不可以變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市府也絕不同意在新北境內,新設任何的核廢料儲存設施。
台電核一廠1號機67年12月2日運轉,預計107年12月5日除役,2號機68年7月16日運轉,預計108年7月15日除役,2部機組使用年限都即將屆滿40年除役年限。
環保署今(105)年5月6日召開環評會議中,台電提出除役計畫說明,包括8年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第三階段要花5年將土地復原再利用,屆時核一廠98%的土地將完全除役,廠區內只有2%作為暫存核廢料之用。
不過,新北市政府和環保團體擔心,台電在原地興建核廢料乾貯場,一旦暫時存放後,就變成了永久貯存?因此環評委員要求台電在二階環評中,應詳細說明核廢料的貯存、處理及管理措施,並提出替代方案。
針對核一廠除役,朱立倫今天上午在市政會議上重申市府立場,強調核一廠除役後,絕不可以變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市府也絕不同意在新北境內,新設任何的核廢料儲存設施,不管過去、現在及未來都是如此,一定會堅持到底。而未來環保署在進行二階環評時,必須將「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選址規畫,明確納入除役計畫中,絕對不可含糊帶過。
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指出,台電採包裹式提出除役計畫,把未來除役過程中核廢料暫置場所列入,令人擔心核廢料可能由暫時存放在核一廠,變最終貯置場。雖然目前核一除役計畫將邁入二階段環評,尚未定案,但市府會密切觀察,確保市民權益。
【2016-05-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