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一張張路人變身女神的廣告,吸引每位愛美的女性掏錢買單,不過當心花了大錢恐適得其反。台北市衛生局公布去(104)年至今(105)年4月底裁處違規醫療廣告達166件,裁罰金額破千萬元,又以網路醫美廣告最多,宣稱可「抗老回春」、「不只凍齡,更要逆齡」等過於誇大的術語。
台北市衛生局去年至今年4月查獲違規醫療廣告案件166件,其中111件近6成7都是網路違規,總共開出7百多萬罰單;又以違法促銷給優惠、折扣、送贈品等陷阱為大宗;其次為其他報章雜誌傳單等45件開罰114萬、電視10件開罰296萬,總計裁罰金額高達1,129萬元。
衛生局表示,醫療機構刊登電視廣告須事先經過主管機關許可,而且所費不貲,近年不少違法促銷招攬、誇大不實的違規廣告轉進網路,利用臉書、部落客、網路媒體等,大肆宣傳醫美效果,又以連鎖醫美診所最常踩醫療廣告的紅線,形成新型態醫療糾紛,違規案件更是日益增加。
目前美醫廣告最常見的陷阱樣態,有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免費兌換券等優惠;或是用誇大不實、強調最高級及排名最頂級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來吸引目光,像是引進童顏針、美白針、抗老回春30歲等,以各種噱頭吸引想變成「美魔女」的人買單。
衛生局指出,一經查獲違規情形可依「醫療法」開罰5萬到25萬元。而美容醫學手術也是一種醫療行為,其就診程序與一般就醫流程相同,應由醫師親自看診及諮詢。若先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並不符合醫療常規程序,消費者要千萬小心。
【2016-05-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