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瘋傳一份公車業者發文至各分站的公文,上頭明著寫依公運處105年5月18日另一份公文辦理,調查公車停靠區易違停站點,要求各站得按月提報舉發件數,並自6月1日起實施,讓一般用路人人心惶惶。
公車停靠區違停,6月起由公車司機當起糾察隊,以提供行車紀錄器3至5秒影片或連續照片舉發,且須在7日內完成舉發,透過市警局交通規檢舉專區上傳檢舉資料,公車業者已要求司機全面配合警方抓違停開罰單。
台北市府再出招整頓違停,依法公車招呼站5公尺內不得臨時停靠,一般市區道路站牌設有公車停靠區,只要公車業者提出相關事證,警方就會依證程序審查處理。
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交通違規取締數量103年共69萬3,342件,104年75萬2,243件、增加8.5%。若以1,200元計算,104年較103年增收7千萬元罰鍰;其中,黃線取締部分,103年4萬9,345件較104年多出1,177件、增加26%。
面對交通問題,台北市長柯文哲多次公開發飆,要求相關單位認真抓違停。台北市議員何志偉發現,其實公務車帶頭違規不減反增、暴增3倍,公務車違規前三名為警察局、環保局及消防局,而且136萬元罰鍰由基層公務員買單。
對此,警察局後勤科科長張昭陽指出,員警因執行緊急事故、埋伏跟監、查緝人犯等勤務,而發生超速、闖紅燈、臨時等違規情形,在依法執行公務經申訴通過後,仍可免罰。但若沒有成功,可能屬個人行為才由駕駛人員自行繳納。
何志偉表示,市府應檢討各局處違停原因,若真得是臨停困難,交通局應精進規畫停車空間,例如分日夜間開放黃線停車、增設限時停車格位等,解決民眾及公務使用的停車需求。
【2016-06-0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