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今(8)日針對中信金控集團、國寶集團涉及銀行法、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發動偵查行動。搜索兩集團總部、關係人住所、辦公室等58處地點,並帶回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94人偵訊。
特偵組隨即發布聲明,指稱中信金在2003至2007年間,透過子公司境外投資的方式,將集團資金層層轉匯到辜仲諒等人掌控的帳戶中,提供辜仲諒作為私人投資之用,金額高達3億美金。
同時,特偵組也查到,中信金在2014至2015年間,旗下中國信託銀行購買內湖資訊資訊機房及行政大樓時,透過長虹建設公司轉賣相關不動產,以高價套取中信銀行價差數億元。
而去年中信人壽併購台灣人壽時,中信人壽也以低價高買國寶集團所提供的擔保品,讓國寶集團獲利數億元。特偵組認為中信金的高層,在這些案件中獲利數億元,涉嫌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等罪嫌。
不過,中信金立即發布聲明駁斥特偵組的說法。首先否認透過子公司境外投資的方式,私匯3億美金給予辜仲諒等人。中信銀購買內湖資訊機房及行政大樓,以及中信人壽併購台灣人壽部分,一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除由外部機構進行鑑價,且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其間絕無舞弊情事。最後中信金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並將配合檢調單位調查,堅信同仁清白,希望此事件能盡速澄清真相。
而遭特偵組調查的辜仲諒,先前因紅火案遭到檢方提起公訴,一審遭判刑9年,二審加重為9年8月,併科罰金1億5千萬元。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目前於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
【2016-06-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