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醫療費用由全民健保向汽車強制責任保險代位求償再掀爭議。針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強制車險傷害醫療給付範圍,排除全民健保所規定的給付範圍一事,立院近日召開公聽會,而金管會也表態支持,應檢討強制車險醫療給付費用,排除全民健保的給付項目。
據瞭解,目前國內法規仍規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要支付全民健保代位求償,也就是當發生車禍時,傷者送醫後的費用,全民健保可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申請,且可追償病因高達2,848項。
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從開始實施以來,截至今(105)年4月底,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理賠金額約669.98億元,約350.5萬人次受惠,而全民健保一年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求償金額達30.6億,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醫療賠償總額的76%,確實有檢討空間。
事實上,為減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被濫用,金管會與衛福部近年不斷設法更精進代位求償的模式,但效果似乎有限。金管會認為,雖然與衛福部討論後,從103年限縮項目約有3,184項,104年再限縮至2,848項,讓理賠範圍更為精確,但仍希望代位求償金額可再下降。
強制汽車保險法催生者柯媽媽也強調,制度若不改善,等於健保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當提款機,且是由政府有補貼的健保政策,向沒政府補貼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代位求償,非常不公不義。
金管會指出,支持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醫療費用給付,排除全民健保給付項目,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財務狀況沒有必然關係,主要是排除後,能夠解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和全民健保彼此的競合,以及確保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
【2016-07-1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