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保保險新制正式上路!早於今(2007)年通過修法的存保新制,中央存保公司於今(25)日對外召開記者會宣導。中央存保總經理陳戰勝表示,存保新制除政府可以對問題金融機構提早介入處理,存款人的存款也多一層保障。
存保新制將存款本金最高保額從新台幣100萬元提高至150萬,陳戰勝解釋,也就是當銀行倒閉,存款人若有180萬元的存款,在同一家要保銀行,將可得到最高150萬元的賠償。因此為讓自己的存款有保障,除可選擇多放幾家銀行分散風險,也可以選1家信用好的銀行,以市場機制淘汰那些不適生存的金融機構。
至於150萬元的保障上限,保障範圍包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員工退休金存款專戶等,但外幣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各級政府機關存款等則不包括在內。
存保公司指出,未來只要經營不善的銀行,被存保公司2次警告後,要求限期改善,若無改善,就終止要保。也就是說,未來存款人要衡量存款的金融機構是否安全,可看看金融機構門口是否加掛「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的標誌。
陳戰勝表示,存保機制透過這個終止要保機制,有利於及早來抑制問題銀行的持續擴大,存保新制將避免做最後一個買單者。
一旦金融機構遭存保公司終止要保,對這個金融機構的存款人,存保提供終止之後半年內的存款保障,在這段時間機構也要繼續交保費,半年之後,萬一不幸倒閉,存保不負任何賠付責任,換句話說,「台灣銀行不會倒」的神話將會被打破。
【2007-12-2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