礙於國內法令過時且僵化,台灣「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緩慢,並嚴重落後他國。行政及立法機關應立即停止無助於台灣或人民之政治算計與鬥爭,專注於財經及國家建設政策,並修正不合時宜的法令,才能避免台灣向下沉淪!
以金融法令為例,其攸關金融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理應嚴格規範,惟法令絕不可脫離實務。然則,近年來因「金融科技」崛起,金融服務生態早已變更。而台灣法令卻未能與時俱進,以致金融產業難以跟上國際潮流,遑論拓展國際市場。
其實,台灣早在20年前即有「電子錢包」的技術和實體,只是礙於銀行法限制非金融行業的參與,以及金融業者長久坐享既有保障不思改進,導致台灣的科技金融無法搶得先機。加上只知限制不知發展且不諳科技或實務的官僚,以及只知鬥爭不知鼓勵,而徒以「公平正義」口號招搖撞騙的民意代表,台灣的「科技金融」及台灣和人民的未來,也就因此扼殺了!
反觀他國,不論是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金融產業雖均受嚴格控管,但仍能隨著科技發展及時代進步修正因應。此由美國的PayPal或中國大陸的支付寶或銀聯均席捲全球,可見一斑。金融產業確實應受監督,但「監督」不同於「限制」,相關法令應讓各類產業均有自主伸展及自由揮灑的空間,台灣才能走向世界。
以目前倡導的「監理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為例,就是建立「安全空間(Safe Space)」,讓新創產品及商業模式等,在該空間內得以暫享「豁免權」,以求新求變;而主管機關及民意代表也可藉此了解相關問題,以制定相關法令及配套措施,豈不一舉兩得?
據了解,英國及新加坡均已具體實施。以英國為例,為打造為金融新創業者投資創業的首選地點,除行政部門不斷與新創業者溝通協調,並提供穩定的政策環境外,「英國金融業務監理局」(FCA,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也提出「監理沙盒」政策,期以吸引新創業者赴英國創業,讓新創業者得於該空間內一展長才。而自許成為全球金融中心的新加坡,同樣實施相關機制,給予業者揮灑想像及創新創業的空間。
台灣雖在2016「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提及「建立虛擬法規調適機制、打造友善的法規環境」,卻乏具體執行規畫;而行政與立法機關,不僅不思改進,更未對予統整規畫或評估因應,以致台灣金融發展目標不明、前景堪憂。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世界局勢瞬息萬變,創新、技術、人才、資金在全球迅速竄流。國家政策及法令規範稍有不慎,即落於人後,影響國家發展及民眾權益甚巨。因此各國無不絞盡腦汁提出誘因,吸引新創業者進駐,以發展其國內產業。台灣內需市場不足、人才外流嚴重、技術優勢不再、資金也缺乏出路,行政及立法單位如再不思振作,台灣前景及人民未來堪慮!
作者介紹:李貴敏,曾任第八屆立法委員,現任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兼任交通大學科法所副教授、東吳大學EMBA副教授。熱情活力十足的她,專注於公共事務的立法正義,現更與卡優新聞網合作,將其理念、思維與情感,透過文章與國人溝通、分享。
《本專欄固定每週二刊出》
【2016-07-2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