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舞弊案件又添一例。金管會今(16)日對日盛銀行祭出高達600萬元罰鍰,主因是接獲民眾檢舉,該行新營分行的沈姓女行員,竟從民國100年起不法挪用客戶資金,不僅受害者有17位之多,金額更高達4,424萬元,而日盛銀行卻完全不知悉。
由於此案犯案的資金龐大,時間也非常長,金管會認定日盛銀行內稽內控明顯鬆散,除了須繳交600萬元罰金外,更要求新營分行暫停受理新客戶辦理金錢信託,以及合作推廣保險商品業務6個月,情況有改善後,才會重新准許。金管會表示,目前犯案的行員已經命令日盛銀行解雇,同時該員也被收押,全案檢調已介入。
據瞭解,此案是民眾發現自己在日盛銀行的資金出現短少,今(105)年5月主動投訴金管會,而日盛銀行在4天後才以重大偶發事件,向金管會報告。金管會初步調查,犯案的行員是利用代客戶辦理存、提款及收受客戶現金時,以不法方式取得客戶網銀密碼,再私自轉帳,並向客戶謊稱資金用以投資行員親屬存款,或購買投資保單,甚至偽造保單及對帳單,以掩飾犯行。
金管會指出,日盛銀行在長達5年多的時間,完全沒查覺,主因是該行網路銀行有關確認由客戶本人申辦,以及資料正確的機制有缺失。而且該行員9年都沒有輪調,都在同一個位置和分行上,導致平日自行查核、內部稽核作業效果有限,才導致本案違法時間長,犯案所得利益龐大,受害客戶眾多。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與理專關係不宜過度信賴,若印章、印鑑與網銀密碼交予保管,就可能發生盜用情事,最正確的做法是由自己保管私人物品。
【2016-08-1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