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洗錢案持續延燒,兆豐金控前董座蔡友才今(23)日已轉列為「偵」字案被告。且台北地檢署在前往財政部、金管會、兆豐銀行總行調閱資料後,將朝違反「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偵辦,並將蔡友才限制出境。
蔡友才今天也主動請辭國泰金控董事,避免市場紛擾不斷擴大,而國泰金控則對外表示,目前就先缺一席,暫時不討論改派問題。檢調查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被美國政府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規的涉案時間點,主要是在2012年期間,因此當時兆豐金控兼兆豐銀行董事長蔡友才為全案關鍵人物。
檢調目前整理案情後,認為有多項明顯疏失,像是商業營運人員兼任法律遵循人員,且未定期審查監控過濾標準,顯示內控存在缺失,還有重要的中文文件未翻譯成英文,造成監督人員無法有效監督。
同時,兆豐銀行無法解釋紐約分行在巴拿馬2間分行的可疑交易,針對紐約州金融服務管理署(DFS)的疑問,紐約分行也無法做有效說明。而且在台灣的總行對紐約分行欠缺嚴謹監督,紐約分行也無法將每一季的法律遵循紀錄,提供給總行,時常以會議流程代替會議記錄。
但蔡友才晚間也發表聲明,解釋今(2016)年3月24日紐約分行將改善計畫提報DFS後,回報總行稱DFS應可接受,且DFS並未表示其他意見。而且在離職前認為已將全套改善計畫送至DFS,並獲告知將於8月26日複查,已依檢查報告的處理程序,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才在3月29日向董事會辭職。
兆豐銀行今天董事會也通過,針對海外分行管理將建立統籌機制,並提升法令遵循反洗錢機制,從態度、文化及制度三方面進行,更將成立法遵及反洗錢專案小組來因應。
【2016-08-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