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審議委員會今(13)日開會,決定10月電價不調降,因為調幅太小影響極微,決定10月至明(106)年3月,電價維持現況,每度平均2.5488元。經濟部表示,電價無法調降主要是因為燃料成本預估增加54.7億,因此無法調降電價。
不過,燃料價格走跌,為何電價公式中的燃料成本上揚?經濟部能源局解釋,這是因為吸收核一廠1號機組無法運轉的成本,因已置入反應爐的核燃料因歷時18個月之久,已無法再使用,宣告廢棄後的損失,帶入電價公式中的燃料成本,因此抵消了電價原本應有的降幅。
針對電價調整,經濟部指出,相較於上半年檢討方案,這次電價調整前的2大異動成本項目為燃料成本及用人費用。其中,燃料成本為本次電價調整的重要變數,下半年預估105年燃料成本增加54.7億;至於用人費用,即使加上勞基法一例一休增加的費用支出,總用人費用可減少25.85億元之多。
綜合兩項因素後,本次電價原預估調降0.09%,平均電價為2.5464元,每度減少0.0024元,對每月用電330度的用戶來說,1個月電費減少不到1元,影響有限。審議委員考量電價最小單位為每度0.01元,因此認為電價調整應該衡量作業面成本,17名委員有16名投票,全數同意10月電價不做調整,維持每度電2.5488元。
至於,核一廠1號機不是不能運轉,只是反核人士不准它運轉,等了18個月,核燃料硬生生變成廢棄物,也認為未來到核一除役前,1號機也無恢復運轉的可能性,導致成本無法攤提,51億損失全數認列到電價公式的燃料成本,讓用電戶為行政官員的決定買單。
另外,現行電價公式已經實施2年,經濟部新版電價公式送到行政院,修正重點為漲跌幅限制在3%以內,並建立促使發展綠能的電價結構。同時,經濟部也核定「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方案,供用電戶選擇,但綁約1年,超過1年才能更換。
台電說明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10月上路後,住家小商店有4種電價可以選擇,這次10月1日推出的電價較為簡單,完全用度數計算,用戶評估用電量規模,離尖峰用電量,再決定使用哪種計費方式。
用電戶可從4種電價中自選一種負擔較輕的方案,一般用戶在700度以下,離峰用電的比例又不高,建議留在累進電價中,用電700到4千度的用戶,離峰時間可以用得多,即可以考慮選擇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4千度以上用戶則可評估選擇現行時間電價。
【2016-09-1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