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都愛玩泡泡水,吹出大小不同的泡泡,但小心玩出敗血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查南部通路販售的泡泡水,結果發現違規率高達8成。不僅有中文標示不合格、涉及逃檢情形,更有商品生菌數超標3,000倍,甚至驗出可能引發敗血症的綠膿桿菌。
標檢局今(105)年3月隨機抽查南部文具店、玩具店等販售的20件泡泡水玩具。在品質部分有4件違規,其中3件是中國大陸製造,包含乘武公司出品的塑膠玩具,被檢出生菌數含量達890萬CFU/mL,遠超過國家標準3,000 CFU/mL的2,966.66倍。
如虹興貿易進口的泡泡水玩具生菌數含量48萬CFU/mL,也超出標準160倍;金大原進口的商品生菌數含量6,500 CFU/mL,則是超標2.1倍;而宗嶸企業製造的玩具泡泡,在「生物性安全要求」生菌數含量檢測出64,000 CFU/mL,不僅超標21.3倍,更驗出國家標準規定不得檢出的綠膿桿菌。
中文標示則有16件不合格,包括標示材質與商品不符、製造商地址無門牌號、製造商資訊與原廠標示不符、不適合3歲以下使用警告標誌顏色不正確,及「警告」或「注意」字體小於5mm×5mm等;商品檢驗標識中,偉立特實業自中國大陸進口的玩具商品,進口商名稱與與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資料不符,涉嫌逃檢。
標檢局表示,泡泡水玩具含有較高水活性,非常容易滋生細菌,若當中生菌數過高,小朋友在玩吮時不小心接觸到眼睛、使用完沒有立刻洗手或誤食等,皆可能導致眼睛發紅、結膜炎、喉嚨紅腫、皮膚過敏、腸胃炎或發高燒等症狀;至於綠膿桿菌容易經水作為媒介傳染至人體,可能形成傷口及血液感染,最嚴重可能引發敗血病。
這次品質不符合規定的商品,依「商品檢驗法」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無報驗紀錄的商品,若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最重處以200萬元罰鍰;品質檢測不符合者,最多開罰250萬元罰鍰;「中文標示」未依規定完整標示之商品,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否則最重可罰100萬元罰鍰。
【2016-09-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