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升學壓力大,學生下課後到補習班成為常態。台北市政府針對補習班進行聯合稽查,卻發現有17家未立案,已發函糾正並要求立即停辦,其中有一家連續2次違規,遭罰款7萬元。
台北市有高達2,622間補習班,為了強化補習班班務管理及公共安全,法務局會同教育局、消防局及建築管理工程處等單位進行聯合稽查。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今(105)年1月至8月,針對補習班的公共安全及班務行政管理稽查240家次,稽查結果發現,前三大違規事項,依序為未備教師名冊36家、占已查核家數15%、契約及收據不符規定34家、占14%、班址違規12家、占5%。相關違規補習班已全數限期改善,並複查合格。
今年度補習班查核,發現有17家補習班未立案,教育局依法發函糾正並命其立即停辦,其中位在杭州南路的吳老師家教班,被教育局2次查獲,已依法裁處7萬元罰鍰。
台北市每年受理的補習班消費爭議案件約400至500件,其中又以提供電腦類及語言類課程的補習班居多,且集中在少數補習班班系,包括學誠電腦、學承電腦、崴爾斯美語及邱素貞瑜珈補習班等。
教育局穆慧儀科長指出,常見的補習班消費陷阱,包括契約審閱期不足5日、消費者終止契約後業者要求返還贈品,以及每一期收費不一致、業者販售終身或永久性課程卻倒閉等爭議。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選擇補習班時,應完整檢視契約內容,瞭解自身的權利及義務。若與補習班解約後,依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補習班應於解約手續後1個月內完成退費。如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2016-09-22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