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超時上班司空見慣,因此媒體業被視為血汗工廠之一。台北市勞動局連續兩年進行大規模勞動檢查,並針對去(104)年30家違規情況嚴重的大眾傳播業事業單位進行複查,出動勞檢員及陪鑑人員共74位、127人次,於今(23)日公布複查結果。
其中,超時工作、未確實登錄出勤紀錄、未按規定給付加班費情況,仍然相當嚴重,違反最多條法令的媒體業,分別為東森電視及民視,兩家都違反6項勞動法令。
未按規定發給加班費部分,去年違法家數為26家、占比高達86.7%,今(105)年稍降為21家、占70%;相較近兩年事業單位違法樣態,去年以17家媒體業規定勞工加班後,只能申請補休為最多,今年只能申請補休大幅下降至5家,但卻增加包括出勤紀錄常態性延遲下班、未合理申請加班,以及工時逾單週40小時未採計加班時數。
其次是,未按規定記載員工出勤部分,去年違法家數為26家、占80%,今年則是21家、占43%。去年以完全未置備出勤紀錄最多、多達18家,而今年的違規型態則是常見出差、公出期間未有工時記載,以及每日紀錄均紀載相同時間。而超時工作部分,去年違法家數為22家、占73.3%,今年為16家、占53.3%。去年與今年皆以一日工作時數超過12小時為主要違規型態。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為持續追蹤大眾傳播業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改善情形,今年採取「自評」、「複查」、「裁處」三步驟實施勞動條件複查,整體而言,以總違規條次來看,較去年減少了約50%,初步看來媒體業勞動條件已緩步改善。
進一步分析超時工作者,發現記者位居超時工作的首位,再者是攝影、燈光、音效、布景等工程、副控人員。賴香伶指出,檢查過程中,有少數事業單位的人資人員,以資料準備不及或不便提供等原因,意圖拖延勞動檢查。事業單位配合勞檢作業,依法提供資料是雇主義務,切勿衍生不必要的干擾行為,檢查結果將提供NCC作為審照參考。
【2016-09-2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