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107)年起買手搖杯飲料、麵包、藥妝...等,就須自備購物袋!環保署預告,將擴大「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的管制對象,新增飲料店等7大類,納管業者估計約7萬家,預計民國107年1月1日起實施。
不少人習慣一天一杯手搖飲料,累積下來,塑膠袋用量相當驚人。為推廣自備購物袋、減少用過即丟的一次性購物用塑膠袋使用量,環保署預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修正草案,新增藥局及藥粧店、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不得提供免費塑膠袋。
外界關心付費取得的塑膠袋是否管制厚度?環保署表示,這次預告草案將取消共14大類管制對象的購物用塑膠袋厚度管制,不再限制購物用塑膠袋的厚薄,希望可進一步減少塑膠使用量。
至於購物用塑膠袋的付費金額?環保署表示,因延續以價制量的管制方式,原則上仍維持由業者自行訂定,並要求業者在購物用塑膠袋或其提供場所,要標示鼓勵重複使用及妥善回收的宣導文字。
從民國91年環保署推動購物用塑膠袋減量措施,規定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管制對象,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付費取得,不得免費提供。
環保署表示,限塑政策實施時,約有2萬家業者納管,加上這次新增7大類、約7萬家業者,未來有9萬家業者受管制,相關政策草案後續將召開公聽會,研商會議等以廣納各界意見。
【2016-10-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