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處於非法載客經營交通運輸業的Uber,更把業務拓展到食品外送,並已在人力銀行網站徵才,19歲以上就可加入UberEATS,以機車或自行車送餐。對此,公路總局針對Uber EATS違規招募機車從事送貨營業,已開罰6件違規案件。
交通部取締Uber EATS違規招募機車從事送貨營業,截至今(15)日為止,公路總局查獲6件違規案件,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舉發處罰5萬元至15萬元,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
交通部表示,與Uber公司代表已進行多次會商,該公司對於政府要求其必須依法納管、保險及納稅等三項底線,以及後續多元化計程車方案,雖皆表示配合意願,但迄今仍未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計畫,一意違法經營。
對於Uber執意以規避企業經營責任非法營業的現況,交通部甚表遺憾。未來經公路主管機關查獲,藉由Uber或其他非法第三方貨運業者配送的食品及餐飲業者,除依公路法開罰外,將主動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追究業者是否依規定確保其外購即食菜餚衛生安全。
交通部指出,Uber從事客貨運輸業務,必須遵循運輸法規,相較於一般貨物運輸,其營業涉及餐飲、食品販賣與物流者,食品運輸條件更須符合衛福部「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標準規定。
現階段主管機關除對Uber非法經營情形持續執法處罰,立法院也已提案修正公路法,並已進入審查程序,修法後將大幅提升非法營業者罰則,並增訂檢舉者相關獎勵規定。
事實上,公路總局於近期輔導與Uber外送業務性質雷同的「GoGoVan」業者,取得汽車貨運業營業執照,依法納管並履行其營業責任。交通部呼籲,企業或消費者有客貨運輸需求,應選擇合法汽車運輸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
遭點名與UberEATS合作的赫士盟餐飲集團,則是發出聲明表示,赫士盟餐飲集團旗下茹絲葵經典牛排館及麥笛昆餐廳,目前未與UberEATS合作,也未使用其外送服務,未來將會持續提供最優質的餐飲體驗給消費者。
此外,最高行政法院對於駕駛人透過Uber及貨啦啦(lalamove)兩業者,以及其應用軟體,非法經營汽車運輸業已判決定讞在案,交通部已行文Apple及Google將Uber應用軟體下架。
【2016-11-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