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引發極大爭議的Uber,財政部今(16)日證實已針對台灣宇博公司,開出兩筆補稅單,並處以所漏稅額1.5倍罰鍰,Uber須補稅5,400多萬元,以及罰鍰8,100多萬元,連補帶罰總計將上繳超過1.35億元。
不僅如此,Uber之前曾透過網站刊登廣告,徵求司機加入,被公平會認定「使人誤以為合法」,以廣告不實為由裁罰100萬元。Uber不服提告抗罰,今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布,此廣告的確足以讓大眾誤認可透過平台獲利,但並未適當揭露有違反公路法遭罰風險,判Uber敗訴,仍可上訴。
儘管Uber的叫車服務,在國外已經運行順暢,但目前國內仍屬違法,交通部已開罰多次,更讓廣大計程車業者不滿,指出Uber提供與計程車相同的載客服務,但Uber司機勞務所得卻一毛稅都沒繳,涉嫌逃漏稅。
財政部表示,現階段認定Uber叫車服務的提供與使用,都在我國境內,所以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依法須繳納5%營業稅,課稅資料已經掌握,將對台灣宇博公司發出稅單要求補稅。
據瞭解,財政部發出的兩張補稅單,分別是102年9月至104年8月,漏繳稅款為900萬元;以及104年9月至今,漏繳稅款為4,500萬元,總計須補稅5,400萬元,另處以所漏稅額1.5倍罰鍰。財政部指出,過去與台灣宇博公司溝通時,表達願意繳稅,但並未繳足。
除了Uber違法載客之外,Uber EATS也被視為違法送貨,交通部將行文要求Apple與Google把Uber軟體下架。行政院對此今日解釋,政府沒有要消滅,是希望輔導合法化。Uber剛來台時是使用合法租賃車,只有載客服務,因此認定無違法。但Uber開始使用沒有營業登記證,甚至沒有職業駕駛執照的司機,已屬於違法行為。如果Uber不願意進行最基本的商業登記,甚至推出更多服務,就是擴充違法,政府不會接受。
【2016-11-16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