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正案在立院一片吵鬧中三讀通過,自106年起週休二日將採「一例一休」方案,並且放寬特休假標準、刪除7天國假。根據人力銀行業者調查,目前多達6成5企業並未提供新進員工特休,對於未休完的特休假,也有43%公司會「歸零」處理。待新制上路,在同一家公司年資滿6個月、2年、3年、4年的「菜鳥」將受惠最大。
勞工休假情況大不同,104人力銀行調查729家企業,有65%公司並未提供新進員工特休假,僅6%開放7天以內的假期,另外29%依照上班天數比例給假。對於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雖然有57%企業可遞延或折現,卻仍有43%強制「歸零」,且不發放未休天數的工資,勞工假期等於人間「蒸發」。
待明(106)年新制上路,65%企業會受到直接影響,工作滿半年、未滿1年享3天特休,滿1年享7天、滿2年享10天、滿3年未滿5年則有14天特休。也就是說,在同一家公司工作5年內的「菜鳥」受惠最大;加班費部分也有調整,「休息日」加班,出勤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小時起加發1.66倍,不滿4小時一律給4小時費用,4~8小時須給8小時加班費。
104資訊科技人資長鍾文雄表示,除了刪除7天國定假日外,「一例一休」對企業最大的影響,在於週六「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另外像是服務業或實施輪班排班制度的企業,由於必須因應客戶服務或產線排班,部分核定適用的行業,例如金融保險、餐飲銷售、旅館業…等,建議可採變形工時排班。
鍾文雄進一步指出,對於無法固定休週六、週日的服務業或外勤業務人員,公司在排定全年休假日時,可以調移出勤日,或是將全年休假日扣除春節連休後,分攤到每個月內,讓員工可以依照休假日排休,並以代金補償未能休足的天數,才能符合新制規範。
【2016-12-0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