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時使用的塑膠袋,產生的垃圾造成海洋汙染、生態危機。消基會針對14家商店進行塑膠袋檢測,發現有10家檢出PE成分,不合格率超過7成,其中9件更宣稱為可分解成分,明顯違反「商品標示法」及「公平交易法」規定。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畫署資料,塑料與菸蒂為海洋垃圾的大宗,並且塑膠製品耐久性高,碎屑會被底層海洋生物食用,形成生態嚴重的危機。消基會調查新北市、竹北市及台中市各大量販店、生活用品店及便利商店的清潔袋、垃圾用袋及購物袋等14件塑膠袋,結果有10件主要材質皆為PE成分,不合格率超過7成。
不合格的塑膠袋中,包括竹北市寶雅的「菲力家族環保分解清潔袋」、「寶雅碳酸鈣清潔袋」、「德技生化碳酸鈣清潔袋」、「妙潔平底清潔袋」;竹北市家樂福的「OP生物分解密封袋」、「OP花香分解袋」、「家簡塵除-香氛分解清潔袋」、「百適達果香防漏清潔袋」;台中向上路上採樣的「卡柏綠活茶樹清潔袋」都曾在廣告上宣稱為可分解塑膠袋,而清華大學使用的垃圾袋則未標示成分。
消基會檢驗長淩永健表示,只要含有石油煉製的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等4P塑膠成分,即便加上玉米澱粉或碳酸鈣,流入海洋也不會分解,頂多產生裂解變成小碎片,再被微生物吃下肚。這10項不合格塑膠袋都不能真正分解,並因廣告不實,違反「商品標示法」第6條及「公平交易法」第21條等相關規定。
此外,消基會質疑環保署提出的「擴大限塑對象」,落後歐、美及中國大陸的「限塑令」,建議環保署應明定購物用塑膠袋金額,並採「環保稅」型式,將商家盈餘上繳政府,專門用於汙染防治及環境復育。呼籲政府應以「禁塑」為目標,建立完備的專屬標章、相關宣導及產業引導,達成生物可分解塑膠取代4P塑膠袋的理想。
【2016-12-2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