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間發生遊覽車國道翻覆意外,司機超時工作、未給例假休息,可能是肇禍主因。新北市勞動檢查處公布去(105)年勞檢國道客運業者紀錄,裁罰金額高達210萬,而受罰原因皆是勞工超時工作。
每年新北市政府皆固定對國道客運業,實施2次以上專案檢查,前(104)年更曾對轄內48家遊覽車客運業者進行駕駛工時查核。即日起將加強對遊覽車業者實施工時專案檢查,如司機仍有超時或連續出勤情形,將從重處罰,直至業者改善為止。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分析以往的裁處紀錄,客運業者經常性違規事項為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勞工例假。其中,大有巴士、國光客運及統聯客運等業者,是每次專案檢查受罰的常客。
國道5號銜接國道3號南下往木柵轉彎處,2月13日晚間發生遊覽車翻落邊坡事故、死傷慘重。台北市勞檢處隨即於14日上午派員實施勞動檢查,蝶戀花旅行社提出與友力通運的租賃契約,蝶戀花旅行社稱與康姓駕駛無僱傭關係。
台北市勞檢處指出,雙方約定按趟次計價,價金包含車輛租金、駕駛及隨車服務人員小費。蝶戀花旅行社也與罹災蕭姓導遊簽有委任契約,依出團行程按日計價,已要求蝶戀花旅行社提供出團資料,以進一步釐清職災相關責任。
依照過去勞檢經驗,遊覽車司機與運輸業者間多半為「靠行」關係,實際上是自營作業者,工作、休息時間彈性,不受限於勞基法工時、休假規範,實施勞動檢查的成效有限。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認為,遊覽車司機超時工作情況相當普遍,司機實際掌控車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建議交通部及觀光局等中央相關部會應全面審視相關法規,對於「靠行」的自營作業者進行源頭管理,才能有效解決目前存在的各種弊端。
【2017-02-15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