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今(3/1)天公布105年食品、藥物及化妝品違規廣告,位在中和區的麗基公司,買斷「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健康食品,透過電視購物及網路大打廣告,宣稱有效阻止過多脂肪堆積肝臟等誇大功效。衛生局認定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重罰麗基115萬元。
「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保健食品,經中央核准僅能刊登「根據動物實驗證實,有助於減少體脂肪形成」的內容,但麗基公司自行誇大功效,宣稱「持續10週減少體脂肪12.8%、降低體重2%,1天4顆沒有副作用,6瓶減少6公斤,12瓶減少12公斤」等誇張廣告詞句,招攬不知情的消費者購買。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由於廣告不斷在電視購物及網路平台播放,幾乎全國各衛生機關都著手查辦。由於公司登記地點在新北市中和,經新北市衛生局認定有75件違規,累計罰款115萬元。
新北市105年全年度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2,445件,以食品類1,386件占57%居多,其次是化粧品類662件、27%;以及藥物類397件、16%。其中新北市衛生局開罰轄內業者591件,共裁處1,337萬元。銷售平台主要來自電視購物,有371件占62%,其次為官方網站及線上購物等網路,共199件占34%。
進一步分析發現,食品廣告內容以宣稱減肥瘦身居多,有184件、占56%,其次為宣稱預防癌症、提升免疫力及視力保健居二、三位,分別有37件(11%)及25件(8%);化粧品違規廣告則以除皺抗老產品居冠,共71件(30%),其次為生髮類、抗炎修護居二、三位,分別有64件(27%)及36件(15%)。
另外,藥物廣告裁罰案件,宣稱傷口防護排名第一,產品以醫材敷料居多,有9件占33%,其次為消炎止痛類,以「光熱物理治療類」產品占多數,共7件(26%),血液循環輔助也有4件(14%),居第三。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新陳代謝科醫師林桓生指出,減重目的主要是在於控制三高與併發症、避免心血管疾病、減少關節負荷等問題,自行吃藥或聽信偏方,不僅不能達到健康減重的目的,反而會吃壞了身體。
林桓生建議,健康的減重速度為每週減重0.5至1公斤;6個月至1年體重下降15%。飲食上除了少吃高糖、高脂肪與高熱量食物外,也須配合改變進餐程序,先吃蔬菜,最後吃肉和主食類,同時細嚼慢嚥,延長進食時間與飽足感,以及配合運動及心情放輕鬆,才是戰勝肥胖的不二法門。
【2017-03-0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