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廣告誇大挨罰!台北市衛生局公布去(105)年違規廣告,以化粧品居多,其中知名業者台灣萊雅挨罰267萬元、美商雅詩蘭黛也被罰263萬元。衛生局呼籲,雖然化妝品廣告不必再事先送審,但仍要遵守相關規定。
去年台北市衛生局針對食品、藥物及化粧品等違規廣告,共開罰841件、合計5,518萬元,光是化粧品就有529件、占62.9%,罰款2,592萬元;另外食品278件、藥物34件。
化粧品裁罰金額以台灣萊雅267萬元最高,其中「蘭蔻絕對完美」系列的「絕對完美乳霜」,宣稱「經過英國國防部認證、快速復原肌膚損傷、曾在戰場上幫助數百萬民眾,譽為『戰地乳霜』、急速修護受損細胞」涉及違規誇大,「植村秀」系列產品「光燦新肌系列」宣稱「活化細胞、抗發炎、修復、受損肌膚、抗空汙、拉提、促進傷口癒合」等,也是誇大違規。
台北市食藥處長王明理表示,美商雅詩蘭黛台灣分公司的「雅詩蘭黛特潤超導系列」等產品廣告,也被罰了263萬元,其中強調「基因修護、清除臭氧、紫外線傷害、中和污染傷害」涉及違規;愛茉莉太平洋的「雪花秀」系列廣告,文字為「再生肌膚、逆轉肌齡、強大的抗氧化和抗發炎效果」,累計罰鍰也有151萬元。
至於去年食品違規廣告,如「優良製藥紅石榴濃縮錠」等多項產品,宣稱「改善女性更年期症狀、腸胃道毒素排除測試認證、打造百病不侵好體質、排毒、降血壓、血糖、減肥」等,都涉及誇大、易生誤解。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105年裁罰841件化妝品、食品、藥物違規廣告中,網路媒體違規廣告384件(45.66%)最多,雜誌187件(22.24%)居第2,電視157件(18.67%)、報紙48件(5.71%)。
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今(106)年1月6日起化粧品廣告不須事先送審,不過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仍須依「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規定,不得宣稱「猥褻、有傷風化或虛偽誇大」違規詞句。
【2017-03-1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