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金風暴衝擊下,大家對於銀行的催收人員,似乎都用著異樣的眼光看待,難道銀行的催收人員,真的這麼不通情理嗎?在何種狀況之下會開始被催收?接到催收電話時又該如何面對?大家來討論討論。
催收顧名思義就是時間到了要繳付給銀行的款項沒有按時繳,過了一段時間之後,銀行的催收人員就會開始打電話了。依照目前各銀行的規範,每家銀行的催收時間不一樣,但大致如下,以信用卡部分來說,當超過繳款期限7天之後,銀行的系統會自動發簡訊到持卡人的手上,提醒該繳錢了,而且大概每三天就會發送一次,若收到善意的提醒簡訊之後就馬上繳款,則只會在銀行內部系統留下一次繳款不正常的紀錄,若是還持續不繳錢,這時銀行的催收人員就會開始打電話,一開始的幾通電話語氣都還會相當和緩,因為這個階段催收人員仍然是以「提醒」的角度來提醒卡友,但是若逾期超過一個月以上,催收人員的態度,就會開始轉變,語氣上也會強硬許多,然後搬出一堆法律條文來「警告」卡友或是「誘導」卡友,例如:若繼續不繳款,將會面臨法律的制裁。或是催收人員會說先繳個幾仟元,就不會送法務處理,來個軟硬兼施。因為只要卡友肯去繳款,不管多或少,就可以列入催收人員的業績。每個催收人員每月都會被分配業績額度,因此,只要繳錢都可列入業績計算。這邊提醒卡友,若是遇到催收人員跟你說若是你繳了錢,就可以幫你爭取一些權益,通常不用相信!因為這些並不在催收人員的權限之內。建議卡友們若是真的有繳款困難時,就請催收人員幫你轉協商單位,千萬不可躲起來,當避不見面時,銀行就會開始採取一些動作,某些銀行甚至會派出外訪人員,到你居住的地方或是工作的地點,當面請你繳款。若是仍然找不到人,則打電話給你當初在銀行所留的聯絡人資料,或者是打電話到工作場所,目的有二:(1)希望聯絡人透露行蹤 (2)藉由這種方式讓你週遭的人知道你欠錢不還,面子會掛不住。
當上述方法都無效時,銀行端才會開始進行法律動作,首先是寄出存証信函,接下來則是法院的支付命令,支付命令的作用是銀行用來確保債權的方式之一,最後一步就是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建議所有繳款困難的朋友,在初期就跟銀行協商,因為拖的越久,銀行通常都會要求您先繳部份款項才會願意協商。當然,目前金管會的債務協商平台不在此限。當銀行眼見追繳無望的時候,就會開始處理不良債權,會將不良債權賣給委外催收公司,因為委外催收的公司,在言語及外訪的行動上都比銀行激烈許多,所以很多不當催收的案例都因此而起。
接著的專欄文章,將會舉幾個不當催收的案例,以及該如何面對催收的壓力,但是各位有債務困擾的朋友,記住一個基本守則,就是不要避不見面,一定要勇敢的接聽催收電話以及勇敢的跟銀行協商。催收人員也沒外界所傳的那麼惡劣,畢竟銀行只是要拿回錢而已,在這個共識之下,跟銀行好好的談,都有解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