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泰銀行董事長許勝發等12人,涉嫌利用太子汽車集團旗下多家關係企業,向萬泰銀行、萬泰票券違法貸款超過50億元,作為太子各關係企業資金調度,以及家族投資事業之用。今天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許勝發被從重求處10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檢署為了調查許勝發家族是否在擔任萬泰銀行重要職務時,涉嫌低價出售不良債權、違法放貸授信、循環交易資料申請貸款等不法情事,在今年一月同步搜索太子汽車關係企業,許勝發住處等十多個地點,同時向萬泰銀行函調相關貸款、放款資料,發現其中疑點重重。
檢方調查,許勝發涉嫌利用太子汽車集團旗下關係企業,以假交易文件、無擔保品信貸等方式貸款,涉及關係人交易,逾越銀行法的額度限制,而且許勝發曾主導成立新公司,再向萬泰銀行、萬泰票券借貸,所得款項用於償還之前貸款的利息。
檢方認定,許勝發以「借新還舊」的方式,拖欠原有的貸款,導致萬泰銀行損失33億9500萬元,萬泰票券損失16億5000萬元。
起訴書還指出,許勝發等人把貸款所得的資金,用來大量購買未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並持購入的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再向萬泰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辦理擔保借款。
檢方認為許勝發以及他的兒子許顯榮、女兒許娟娟,擔任萬泰銀行的董事長、副董事長以及董事,本應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審慎審核放款,卻他們為了保住許家對萬泰銀行的掌控權,惡意規避銀行法及財政部有關利害關係人的規定,一再違法放款給太子集團,因此分別求處10年、8年、6年有期徒刑。
其他包括萬泰銀行監察人、董事、經理,以及萬泰票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九人,也一併被依法提起公訴。
【2008-04-1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