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稅款,不用再到大老遠的國稅局補繳了,自6月1日起,也可以到超商繳稅,但限制欠稅總金額在2萬元以下,而且欠稅人須自付手續費6元。
台北市國稅局表示,本週日(6/1)起,滯欠稅捐移送執行的案件中,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及地方稅,包括:汽機車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及娛樂稅,滯欠金額在2萬元以上,欠稅人都可以在接到行政執行處傳喚通知後,到便利商店繳納。
國稅局指出,現行對行政執行案件是欠稅人在收到各行政執行處的傳喚通知後,可以郵政劃播、支票、電匯等方式,繳交欠稅,或是親自到繫屬行政執行處,由各稅捐稽機關派駐人員,開立繳款書(代收移送執行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欠稅人持繳款書,就可以在駐處銀行或特定代收銀行繳納。
現在則是增加了可以繳交欠稅的地方,而且是24小時收件的超商,所以繳交欠稅更為方便。
自6月1日起,經稽徵機關移送各行政執行處執行之綜所稅、營業稅及地方稅,欠稅金額在2萬元以下(含本稅、滯納金、利息、執行必要費用)的執行案件,如果欠稅人沒有異議,可持傳喚通知至全台9千家便利商店繳納。
國稅局表示,因為要配合便利商店代收錢,都須有條碼,因此在行政執行處傳喚通知格式,已經進行修正,加印了便利商店專用繳款單,上面印有供掃瞄用的條碼。欠稅人要在期限內繳納,才能享有在便利商站繳交欠稅的方便,如果逾期未繳的欠稅案,便利商站就不代收。
如果欠稅且被行政執行處通知繳交欠稅,但還是不繳者,也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行政執行處將可依法拘提、管收、限制住居等等,有欠稅的民眾,還是盡快繳納,以免遭到法辦。
【2008-05-31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