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障提高到300萬元的措施,宣佈不到二十四小時,在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帶頭喊話下,立即變成「全額保障」!
受到國外金融情勢的不穩定,為有效安定存款人信心,金管會、財政部、中央銀行本研議要將國內存款保障,由現行150萬提高至300萬,不過呈報行政院後,在劉兆玄親自裁示,確定改為全額保障,也就是即日起,不論公營或民營銀行存款戶,裡頭每一塊錢都由政府擔保。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今(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如此一來將會引用存保條例第28、29條,原本不在保障的標的,也將全部納入,包括外國貨幣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各級政府機關存款、中央銀行存款、同業拆款、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農會、漁會及全國農業金庫的存款。
但由於「全額保障」屬於非常態性,實施日期雖然確定從現在起,但截止日還必須與財政部、中央銀行討論才能定案。
不過李紀珠指出,原則上只會短於或等於原本提高保障至300萬的截止日,也就是明年年底前,可是時間也不至於會太短。
可是由於中央存保已接管多家問題金融機構,明顯處於「彈盡援絕」的地步,哪來這麼多錢供所有銀行「全額保障」?李紀珠解釋,只要沒有金融機構倒閉,就用不到這些錢,中央存保的存在價值,就是要安定民眾的信心,做得好自然不用賠,因此存保公司不會加收保費。
銀行局長張明道也補充說明,民國100年以後,中央存保每年會有營業稅收入約180億至200億元,同時每年向要保機構收取的存款保險保費,有近45億元,如果還是不足,未來稅收也能當擔保進行貸款。
至於動用存保條例第28、29條,是否意味台灣金融可能會發生系統性風險?李紀珠否認強調,主要還是民眾對金融信心不足,為增強信心才會有這一連串措施,金管會將持續穩定金融市場秩序。
【2008-10-0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