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6日院會拍板通過減稅政策,立院若審議通過,將可在民國99年落實申報上路。遺贈稅毫無意外調降至單一稅率10%,同時遺產稅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然而降稅後亦須有配套措施,以平衡租稅公平,因此,行政院一併通過財政部所提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將有360萬戶納稅人受惠。
財政部表示,鑑於租稅課徵,應同時兼顧經濟發展、社會公義、國際競爭力及永續環境,為配合我國整體稅制改革輕稅簡政目標,將最高稅率調降為10%、並簡化為單一稅率。
在提高免稅額方面,為落實遺產稅平均社會財富目的,並使一般中小額財富者免於遺產稅負擔,將遺產稅免稅額由目前779萬元提高為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亦配合由目前111萬元調整為220萬元,以減輕贈與稅課徵對財富移轉時點之干擾,增加財產運用效率。
針對繳納制度改進部份,財政部提出,將放寬分期繳納規定,分期繳納的期間,由現行2年延長為3年,使納稅義務人有較充裕的時間籌措現金繳稅,並疏減實物抵繳案源;並且將適度規範不易變價或時價下跌財產得抵繳的稅額,未來以該課徵標的物的應納稅額為限,以避免侵蝕其他財產應納的稅額。
至於處罰將採合理化規範,將未依限申報、短漏報案件的處罰倍數,由現行「一倍至二倍」修正為「二倍以下」,使稽徵機關裁處罰鍰時可以審酌相關因素,以求處罰允當。
也因此基於租稅公平,財政部表示,為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受薪階級及弱勢團體的租稅負擔,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中標準扣除額的額度,個人由現行46,000元提高至60,000元,有配偶者由現行92,000元提高至120,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78,000元與77,000元提高至100,000元。
另外,在高等教育日漸普及,且高等教育學費標準日漸提高之情形下,為適度減輕納稅義務人之租稅負擔,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現行「每戶」扣除25,000元,修正為按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人數「每人」計算。
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財政部研擬的改革方案與國際接軌,同時達到輕稅簡政目標。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可使全民普遍減輕租稅負擔,預計360萬戶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受益,增加消費能力,誘發及增裕稅收,並有助改善所得分配,增進租稅公平。
劉兆玄進一步指出,這次遺贈稅法相關的修正將有助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同時將使中小額遺產繼承或財產贈與案件,免於遺產稅、贈與稅負擔。希望藉此次改革,建構更合理健全的租稅環境,以促進經濟發展,並請財政部儘速研提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報院審查。
【2008-10-17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