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寶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曾慶豐,同時也是「盛寶全人基金會」的董事。他涉嫌在2001年間,挪用基金會定存在銀行中的三千萬元財產,並轉存到國寶子公司的帳戶中。台北地檢署今(11/3)天偵查終結,以刑法中的背信罪嫌,對曾慶豐提起公訴。
另外,基金會負責人楊義林、常務董事楊雅娟二人,也因為協助曾慶豐將三千萬定存解約、轉出,一併遭到檢方以共犯身份起訴。
以生命事業起家的國寶集團,旗下事業包含靈骨塔、往生禮儀、人壽公司、渡假村等等事業,資本額達兩億四千萬元。集團負責人曾慶豐在2001年八月間,決定捐款三千萬元成立「盛寶全人基金會」,以照護失智老人及社會福利公義慈善事業為宗旨。而基金會在十月間,獲得內政部許可,並向法院完成法人登記。
但基金會成立後不到一個月,曾慶豐就反悔,不想捐出這三千萬元。於是他找上楊慶林、楊雅娟兩人,將基金會原本定存在第一銀行中的三千萬解約並轉出。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現後,認為全案涉及侵占、背信、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等罪,並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分案後,傳喚曾慶豐等三人到案。曾慶豐否認犯行並表示,這是先前國寶公司借給基金會的借款,在基金會業務上軌道後,經由基金會同意才取回借款。不過檢方不採信,認定曾等三人身為基金會的法人代表,竟違反基金會委託事務,違背董事職務,因此以背信罪對三人起訴。
至於調查局移送的諸項罪名中,檢方認為應屬同一案件的犯罪事實,已被本次起訴效力所及,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2008-11-03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