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98)年是民俗中不適宜結婚的「孤鸞年」,以致於今年底的結婚人數暴增。不過,消基會近日接獲不少新人申訴,表示向飯店取消訂席,卻被扣除高額違約金,有業者甚至收取高達3成訂金,民眾若臨時取消訂席,將損失慘重。
多數新人結婚時,都會大擺宴席,向親朋好友分享成家的喜悅。不過結婚宴席的預訂與桌數拿捏並不容易,也因此常常發生糾紛。許多餐廳為了避免隨意棄訂,多半會收取訂金,以求保障。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有業者收取的訂金高達3成,萬一新人臨時有事必須取消訂席,荷包將會大失血。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雖然根據民法規定,交易時若因可歸責消費者自身事由而欲解除契約,業者有權沒收訂金。但謝天仁強調,如果業者開出的違約金過高,民眾可以要求業者降低到合理程度。
謝天仁也特別強調,訂席時不要支付過高的訂金,預先支付10%即可,否則萬一臨時有狀況,絕對損失慘重。
若擔心取消訂席會承受重大損失,除了可和業者商量壓低訂金,也有餐廳採取較彈性的作法,例如愈早通知取消扣除愈少金額,也有業者直接把該筆訂金轉換為餐券,讓消費者可擇期前往消費,把損失降到最低。
不過新人最煩惱的恐怕還是桌數的拿捏,尤其婚宴的賓客出席狀況很難掌控,訂的多怕坐不滿、訂的少怕「爆桌」。雖然多數餐廳會提供預備桌,未開席就不收費,但賓客人數若連保證桌都沒滿,收費問題就讓人很頭痛。
消基會調查發現,雖然多數業者都願意給新人以「折抵下次消費」方式處理,但這種作法多半有限定消費的期限,介於15天至一年內。
謝天仁指出,業者同意消費者擇日再來消化剩餘的桌數,是很妥善的做法,但他強調,消費者既然已經支付現金,餐廳業者就該以票券等型式交付消費者作為憑證,不該設定消費期限。
由於相關喜宴付定後反悔的案件層出不窮,謝天仁也建議消保會應該儘快研擬婚禮訂席的定型化契約範本,針對訂金上限做規範,避免民眾退訂損失慘重,進一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2008-11-10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