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詐騙的手法日益翻新,歹徒不再只是運用ATM轉帳詐財,甚至會誘騙民眾到銀行臨櫃轉帳,達到詐財的目的。例如,已故的名舞蹈家羅曼菲就是遭到歹徒以臨櫃匯款的詐騙手法,損失數十萬元。行政院金管會日前邀集相關單位以及金融業者研商,決定於
然而,這項新規定一公佈,就馬上遭到銀行及民眾的反彈,紛紛反應這是治標不治本的作法,真正的壞人抓不到,結果反過來限制銀行和民眾匯款,不但加重了銀行作業的負擔,也增加了民眾的困擾。
就有擔任出納的民眾表示:「幫公司跑腿匯款,還要出示自己的證件,真的相當麻煩。」也有網友指出:「網路銀行或是網路ATM看不到人都不用確認身分,反而是臨櫃看到人了還要確認身分,金管會真是大開倒車。」金管會則進一步解釋:「匯款到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私立學校、公用事業、政府依法設立之基金,以及經銷商申購彩券款項等,是可免出示證明的。或者與銀行熟識者,也可免除該項規定。」
但是不管如何,下週二起(8/1)你到銀行、信用合作社、郵局臨櫃匯款逾3萬元時,就必須乖乖地拿出具有身分證號碼的身分證明文件,像是國民身分證、健保卡、駕照或是護照、居留證等等。或者,你就必須要和銀行行員或是主管混熟一點。不然,你恐怕還是要多跑一趟回去拿證件囉!
【2006-07-29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