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定本月8日後申請協商次數限制為兩次,卡債朋友們對此深感不滿,立委徐中雄辦公室認為,這根本就是變相縮短債務協商的期限。但是針對該項規定銀行公會表示,相較於限制申請協商次數來說,公會更擔心的是「毀諾」的危機。
因為一被銀行視為「毀諾」,不但再也無法適用協商機制,將會開始被催收,還會被聯徵中心記上一筆。銀行認為,商業交易即是白紙黑字,重在雙方簽約承諾,加上銀行認為債務協商已經是讓步了,所以雖然常接到被視同「毀諾」的卡債朋友們的申訴,但是還是無法一筆一筆的就個案來處理。但對站在相反立場的卡債朋友,甚至是為卡債族發聲的立委徐中雄看來,雖然公會也強調過債務協商不會提早終止,但是限制申請的次數只是變相縮短債務協商的期限,並認為個案的問題自債務協商開始以來一直存在,從協商還款金額和收入所差無幾,到高風險家庭成員必須納入適用個案協商範圍等,也始終沒解決,才導致毀諾的風險日漸高升。
其實,有銀行私下透漏,銀行已經把期數拉到80、120期了,卡債族若是再悔諾,銀行在面臨債務有可能收不回來的情形下,寧可把債權外賣。銀行、卡債朋友雙方各擲一詞,但卡債朋友們不妨可以抓住銀行還是希望多少可以收到錢的心理,在準備充分之後,一定要和銀行慢慢談,如此一來才有機會拿到適合自己的還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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